关于招募学生安全志愿者和组建学生安全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2016年03月15日 00:00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治安防范意识,增强校园治安防范能力,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落实“群防群治”的综治措施,构建“平安校园”建设网络,经研究决定,招募学生安全志愿者和组建学生安全志愿服务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为学生安全志愿服务队的领导机构。学生安全志愿服务队由保卫处具体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生安全志愿服务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队员40人。

四、工作职责

1. 在全校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 参与校园治安交通整治,对乱停乱放机动车、自行车进行清理;

3. 参与校园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巡逻与消防安全巡查;

4. 制止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 关注并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防范信息;

6. 参与校园大型活动安全保卫。

五、报名条件

1.积极要求上进的学生,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

3.性格开朗,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组织纪律性强,遵纪守法,无违犯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现象;

5.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善于团结和带动其他同学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六、奖励及考核办法

保卫处对学生安全志愿服务队实行绩效考核,从检查活动的出勤情况、会议的出席情况、检查结果的记录情况、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评选“安全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七、招聘程序

报名按照个人申报和学校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晋中师范高等学校安全志愿者报名表》,在各系初审的基础上并于4月1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保卫处。

2.培训上岗

被录用学生经保卫处培训后,佩戴“安全志愿服务者”红袖标开展工作。志愿服务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荣誉证书”。

保卫处

2016年3月14日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全志愿者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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