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山西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有关文件精神,近期保卫处对学校电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摸排,发现部分人员仍存在违规充电、违规停放的问题,近期省安委办、省消防总队将对学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加强所辖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严禁教职工、学生、外包单位人员在车棚充电桩之外的场所违规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务必统一就近停放在指定区域。
2.教学单位需对本系学生使用电动车情况进行摸排,并加强教育和管理,特别要高度关注学生是否存在在教室公寓楼充电情况,务必严查严防,坚决杜绝火灾事故隐患存在。
3.9月18日起禁止学生驾驶电动车进入校园,建议学生使用共享电动车出行。同时,对于违规充电和停放的行为,学校将拍照登记,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在年底安全工作考核中扣取相应分值。
保卫处
2024年9月10日